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一、授权对象
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办公会议和经理层办公会行使。董事长和总经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代为行使。其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以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需要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不得授予董事长办公会议和经理层办公会行使。董事长和总经理承接的董事会职权不得向其他主体转授。
二、授权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董事会授权坚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授权决策方案、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均经过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作出决定。
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授权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精神,有助于突出董事会的功能作用,对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经营决策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策,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坚持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相统一,将部分频次较高、模式成熟、风险可控的业务的决策事项进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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