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2022-10-06 1093

县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本院巡察联络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发生在本院机关门前缠访、闹访、群体访事件、本院接待室上访人自伤自残等上访事件及信访矛盾得到及时、有序、妥善的处理,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高检院《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处理上访事件由院党组统一领导。院成立处理上访事件及信访矛盾指挥小组,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控申科,负责统一协调处理上访事件及信访矛盾。

组  长:周富林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高  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徐国江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杨  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吴限忠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  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控申科,刘传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控申科职责:对上访事件进行紧急处理,依法疏导稳控当事人,避免事态扩大,及时向处理上访事件指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情况,通知院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2.法警大队职责:协助控申处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稳控当事人。

3.办公室职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发生在院大楼门前的缠访、闹访、群体访事件,协助控申科、法警大队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并利用机关门前的摄像头做好扰乱机关秩序的证据固定工作,保存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技术科职责:协助控申科对事发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固定相关证据。

5.其他相关内设机构职责:对本部门管辖的案件,配合控申科做好上访人的接谈、劝返和法律宣传等释法说理工作

三、处理程序

(一)本院办公大楼前发生群体性的缠访、闹访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本院办公大楼前发生群体性的缠访、闹访及突发事件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控申科、法警大队报告,并协助维护门前秩序,做好上访人劝导工作,防止事态升级。

2.控申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处理上访事件指挥小组组长报告,并派专人到门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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