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党委书记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听取了XX同志严重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XX同志年纪轻轻,在我们系统工作多年,却在思想防线松动之后,一步步走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令人痛惜,更令人警醒。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人问题,它深刻折射出政绩观扭曲、价值观错位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把它当作一面镜子,认真照一照自己,深刻汲取教训,真正在思想上受到触动、在行动上有所改变。
今天,我们开展这堂专题党课,主题就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是今年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央明确要求,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党要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资规系统承担着土地资源管理、规划编制实施、不动产登记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职责,政绩观正不正、实不实,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直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一、深刻认识政绩观偏差的危害,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政绩观问题,表面上是工作方式方法问题,根子上是党性问题、宗旨问题。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正是因为党性不纯、私心作祟,才会导致政绩观的偏差和错位。
今天通报的这起典型案例,涉案干部进入工作岗位时也曾意气风发、满怀抱负,但在长期的工作中,他逐渐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本应服务群众的职责异化为经营个人利益的资本。他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一次次思想松懈、一次次侥幸纵容中积累而成的。起初可能只是一顿饭、一张卡,觉得“数额不大、无伤大雅”,但正是这种“破窗效应”,让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无法回头。这深刻说明,政绩观出了问题,不仅毁掉的是个人的政治前途和人生,更损害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从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出一个共同特征:思想上的“总开关”出了问题,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热衷于追求“看得见”的利益,忽视了“守得住”的底线。有的重显绩轻潜绩,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的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其背后的根源都在于政绩观的严重扭曲。大量事实表明,政绩观偏差和错位,会浪费资源、助长形式主义、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劳民伤财,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如果放任下去,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危害十分严重。
我们要以这次通报的案例为镜鉴,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在全局上下形成强烈的警示震慑效果,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常扪心自问:我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为谁服务的?我的工作是否真正回应了群众的期盼?
二、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筑牢思想根基
(一)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是“为民造福”
什么是政绩?政绩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不是写在纸上的汇报,更不是领导视察时能看到的“面子工程”。总书记说得深刻:“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对我们资规系统而言,政绩体现在群众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的便捷舒心,体现在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纠纷得到依法化解,体现在违法用地问题得到有效查处,体现在群众的信访诉求得到认真回应、合理解决。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
好事实事怎么定义,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这就要求我们在谋划推进工作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个人的升迁得失、部门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
(二)正确政绩观要求“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总书记多次强调,“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资规工作中有许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比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的系统治理,这些工作短期内可能看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恰恰是最有价值、最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