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纪委监委专题党课上的讲话:坚持“做好”与“说好”助力培育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品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研讨一个关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课题:如何在坚持“做好”与“说好”的有机统一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培育具有XX特色的工作品牌。这既是对全省党员教育师资“万堂示范课下基层”活动的具体落实,更是我们纪检监察系统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县正处于“百强晋位、冲刺千亿”的关键阶段,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已突破800亿元大关,在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中位列第86位。县委明确提出了2025年GDP达到900亿元、2026年冲刺千亿元的奋斗目标。在这样的历史节点上,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特殊使命——我们不仅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护航,更要以自身工作的“过硬”与“出彩”,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下面,我以本系统办理的“XX关阻击战无名烈士墓”修缮保护公益诉讼案为切入点,从三个方面谈些体会。
一、坚持系统谋划,推动监督执纪与宣传教育同向发力
纪检监察工作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业务行为,而是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高度统一的系统工程。我们常说“监督执纪是主业”,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首要前提,就是树立“一盘棋”思想,把监督执纪的“硬功夫”与宣传教育的“软实力”统筹起来,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XX关阻击战无名烈士墓”公益诉讼案的成功办理,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1933年,红四方面军在XX关与敌激战,1000余名红军战士血洒疆场,长眠于此。然而到2019年,这片烈士墓地已杂草丛生、年久失修,部分墓碑损毁严重,英烈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案件初核时,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这究竟是一个简单的文物保护问题,还是关乎政治责任、历史担当的大是大非问题?
我们党组及时研判认为,此案虽小,但意义重大。它检验的是我们对“两个维护”的忠诚程度,考验的是我们守护红色根脉的政治担当。为此,我们坚持系统谋划,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二是同步开展英烈精神宣传教育,唤醒全社会对红色资源的敬畏之心;三是推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具体推进中,我们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各环节。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时,不是一发了之,而是同步召开公开宣告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让监督过程成为警示教育课堂。在调查取证阶段,我们组织年轻干部重读红军战史,在烈士墓前现场教学,让办案人员接受精神洗礼。这种“关键环节有效引导、重要工作及时宣传”的做法,使案件办理过程本身成为党建引领业务的鲜活教材。
同志们,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常常涉及干部的荣辱得失,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敏感神经。如果只管查办、不善引导,很容易造成误解、引发舆情,甚至损害党的形象。去年以来,我县共处置问题线索487件,立案审查调查1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本厚重的教科书,关键在于我们会不会用、善不善讲。比如,在查处某重点工程项目腐败窝案时,我们同步制作警示教育片《XX》,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这就是“做好”与“说好”的辩证法——做好是前提,说好是升华;做好是本分,说好是本领。
当前,一些同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干好就行了,说不说无所谓”。这种观念必须纠正。新时代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既要做“利剑”的锻造者,又要当“故事”的讲述者;既要保持“惩”的力度,又要提升“治”的温度。我们查办案件,不是为办案而办案,而是为了净化政治生态、守护党的初心。如果只“做”不“说”,群众看不清我们的初衷,干部不理解我们的苦心,社会感受不到我们的公心,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为此,我强调三点要求:第一,从线索处置到案件查办,每个环节都要思考“这个案件能警示教育谁、能推动完善什么制度、能形成什么社会影响”,把“说”的要素嵌入“做”的全过程。第二,要建立“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宣传”机制,让每起案件都成为最好的清醒剂。第三,分管领导和室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宣传员,善于把业务工作中的党建元素提炼出来、表达出来、传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