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XX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文物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区"四普"第二阶段工作,对第三阶段重点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当前,"四普"工作已进入攻坚收尾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四普"工作的重大意义
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对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一次全面梳理和系统掌握。XX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做好"四普"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底是否清晰、保护是否到位、利用是否科学。
自2024年1月全面启动"四普"工作以来,全区上下同心协力,扎实推进第二阶段各项任务。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完成全部"三普"登记文物复查工作,复查文物点共计286处,其中古遗址42处、古墓葬38处、古建筑156处、石窟寺及石刻1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处。新发现文物线索73处,已核实并登记42处。这些数据表明,XX区文化遗产家底较为丰厚,保护工作基础扎实。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部分文物点保存状况不容乐观,保护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活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必须把"四普"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历史担当,把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守护好、传承好。
二、坚持质量第一,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数据质量是文物普查的生命线。第三阶段核心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省、市、区四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库。必须将质量意识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坚决杜绝数据造假、虚报瞒报、敷衍了事。
(一)严格依法认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普查标准规范,对新发现文物线索逐一开展实地核查。要坚持专业标准,组织专家对文物本体构成、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进行科学评估,确保认定结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对保存状况较差、濒临消失的文物点,要优先认定、优先保护。对存在争议的文物点,要充分论证、慎重决策,必要时提请上级文物部门复核。市、区两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认定职责,确保2026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