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汇总表
序号 | 廉政风险点 | 对应岗位 | 防控举措 | 关注类别 | 备注 | ||
1 重大 事项决策 | 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和规定,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时,缺乏调查研究和论证,导致决策失误。 | 领导班子 | 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 | ▲ | |||
2 资金分配 | 违反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在审定部门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追加和审批预算执行等环节,受人情等因素影响,不能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安排财政资金。 | 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精细化管理规定》、《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 |||||
3 资金管理 | 违反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影响资金正常拨付和预算执行,随意调动财政资金,形成资金风险。不尽职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影响社会监督。 |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精细化管理规定》中财政预算执行程序拨付财政资金,不经政府、人大批准,不准调整变更财政预算,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科学、公平地调度财政资金,保证年度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
4 干部 选拔任用 | 在干部选拔作用中,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或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弄虚作假,造成用人失察。 | 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任人为贤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和标准,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选准用好干部。 | |||||
5 | 在财务报销审批工作环节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一些不合理开支得以报销。 | 办公室 | 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开支应建议不予支付。一是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贯彻落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规定、《市财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规范报销管理制度,严把发票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二是严格落实《市接待办公室 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的通知》,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预算、程序、标准以及问责机制,对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行为,禁止虚假修车、虚报维修项目等行为。 | ★▲ | |||
6 | 对扩大接待人员范围、擅自超标准接待的行为把关不严;以公务接待之名虚报发票等谋取私利;不按规定定期公开账目。 | ||||||
7 | 在驾驶员签字核实环节中,对于出现的多开、虚开修车费用不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个人谋取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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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财政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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