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考核办法
2024-04-26 315

财政局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高全区财政改革发展的整体水平,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xxx创新镇(街道)财政管理体质实施方案(试行)》及《xxx财政局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局负责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的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考核组织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考核方法的制定完善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局预算科、国库科、办公室、综合科、教科文科、行政执法科、金融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资评审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为成员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联络小组负责人按照小组职责和工作内容,负责小组任务指标的落实推进和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抓好财政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全面了解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方面

考核要点:

1.学习并向镇(街道)传达财政支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2.了解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

3.督促镇(街道)贯彻落实工作,解答镇(街道)在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网、资产管理系统等业务操作中的疑难问题。

4.帮助镇(街道)健全财政财务相关制度。

其中:中央省市重要经济工作精神及材料由办公室提供,财政政策及讲解材料由预算科提供,税收政策及讲解材料由综合科提供,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由农业科协助提供。各小组学习后帮助镇(街道)应用落实。

(二)指导镇(街道)加强财源建设,督促全面完成收入目标任务方面

考核要点:

1.协助镇(街道)建立科学、高效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掌握其协税护税工作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掌握其年度协税护税工作计划及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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