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党中央关于反拐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于3月起至12月底,在全x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儿童、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长: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副组长:xx(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
xx(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领导小组在刑侦大队下设办公室,刑侦大队大队长xx任为办公室主任。联系人:xx,电话:xx。
三、工作目标
迅速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新高潮,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严惩一批拐卖犯罪分子,解救一批被拐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严惩一批拐卖犯罪分子;解救一批被拐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反拐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