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订本责任状,由镇党委书记××同志与签订。
一、责任范围
(一)工作责任方面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战线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对以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根据镇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联系实际情况,安排分管战线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全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2、切实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全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
3、按照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基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网络,继续加强分管战线、部门的纪检组织建设。
4、积极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议活动,争当优秀责任人。
5、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6、支持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7、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认真开展源头治腐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和深化政务公开、零户统管。
8、严格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