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角下公安机关护航露营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一、露营新业态发展现状
“露营”一词追溯到人类社会早期,是为了社会生产生活或者军事活动等需要在野外搭建的临时性设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露营的范围与含义更为广泛,已发展为一种短时的户外生活方式。近代露营于1860年发源于美国并在1945年以后形成热潮,其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青少年的健康水平。关于“露营旅游”的定义,在中国首届露营旅游论坛上,学者指出,露营旅游是一种不依赖固定房屋等人工设施,以自带设备在野外生活等为目的的自由生活方式,它集观光、健身、休闲、娱乐、体育竞技于一体,目前已成为一种时尚旅游休闲消费行为。
特别是近年来,受疫情影响,群众远途旅行受限,露营成为新兴旅游模式。目前,国内有近4.6万家露营相关企业,2021年新增露营相关企业比上年增长144%。今年以来,我国已有超7200家露营相关企业成立,露营+城市、露营+山野、露营+村落、露营+景区、露营+民宿等“露营+N”业态也为发展露营产业的地区注入了新活力。
特别是笔者所在的XXX,截至目前,全X已有XX家规范化营地,XXX余顶帐篷,在建营地XX家,已成为全国露营地最多的X区,初步形成了山野露营、村落露营、景区露营、民宿露营、城市露营X大产业类型,产业链不断延伸,“露营+N”体系构建日臻完善,且全部实行村集体共富利益联结。XXX年X至XX月,全X共接待露营游客XXX万人次,实现营收XXX亿元,其中村集体露营增收XXX万元,带动当地就业XXX人,露营新业态已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