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4-02-19 614

县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新路径,有效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激活资源、聚拢资金、发展产业、促进增收为总体目标,积极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破解“三农”发展难题,拓宽群众和集体增收渠道,为打造乡村振兴XX样板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县级统筹、乡级主抓、村级主责”的原则,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提高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规范试点操作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合理,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加强风险评估与防控,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是坚持尊重民意。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吸纳农民意见建议,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是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妥推进,遵循市场规律,依托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优势,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龙头企业、服份经济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先行先试,加快发展理念、经营方式、产业业态创新,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全县“三变”改革探索路径、总结经验。

二、试点内容

(一)资源变资产。在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评估认定、股权量化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滩涂、水域等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通过一定的形式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1.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对尚未承包到户,仍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荒地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将农村集体资源的使用权入股到经营主体。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农村土地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2.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兴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生产设施,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二)资金变股金。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产业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村集体创收资金,在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有效整合,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

(三)农民变股东。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折股,以投资人身份入股,有效转变农民的投资方式、创业方式、就业方式和增收方式,让农民成为产业链、资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参与者和受益人。

三、实施步骤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分为改革启动、试点改革、总结推广三个阶段进行。

(一)改革启动阶段(2023年12月)。开展调研、筛选试点、组织培训、广泛动员宣传、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三变”改革试点工作。

(二)试点改革阶段(2024年1月—2024年6月)。各乡镇(街道)至少确定1个试点村先行先试,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7月—12月)。全面总结试点村经验,巩固提升“三变”改革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逐步在全县推广。

四、重点工作

(一)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用好“三资”清理成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和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备案等制度,以试点村为单位,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数量清、归属明,并依法依规公开公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二)成立股份合作社。一是成立经济组织。坚持支部领办,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组建置业、土地、劳务、旅游等业务板块。村集体资产入股合作社,并占有股份;村“两委”成员带头,鼓励和支持农民以资金、资产或技术等入股合作社,并占有股份。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合作社股东(代表)成立大会及股东代表会议,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审议通过合作社的章程、有关选举办法、各项经营管理和集体收益分配等制度,及时挂牌成立。三是合理配置股权。按照成员意愿设置股权,确定折股量化的计算办法,明确到户、配置到人,以股权形式明确持股人在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持股权的份额。村集体、农民及承接经营主体相互之间按照股权设置、股份量化和股比分配的要求,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集体资产或财政资金入股的,由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四是确定分配方式。根据资本权属关系和类别确定收益对象。属于村集体资产入股的,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明确入股收益的范围对象;属于财政资金入股的,按照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财政资金入股经营主体,除合理确定村集体股金所占股比及收益分配办法外,应明确集体内部入股资金收益在村集体及村民之间的分配方案;属于个人资本入股的,其收益自主支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人行XX支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投集团、县城投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修改完善村庄发展规划编制。按照项目建设需要,依法依规调整村庄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试点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各乡镇(街道))

(四)选准优势特色产业。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结合村庄发展优势和特色,综合分析土壤环境、气候条件等要素,广泛汲取农民意愿和各方意见,找准基础好、潜力大、适合村庄发展的主导产业,制定个性化方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县蚕桑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引进和培育发展承接载体。围绕农村资源和主导产业,大力招引公司、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主体作为合作载体。探索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多种合作模式,通过参股经营、控股经营、独立经营等方式发展产业,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六)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规范整合各级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各项涉农信贷政策,争取更多资金政策扶持产业项目。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依法依规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占补平衡项目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三变”改革,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现代农业农村金融体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人行XX支行、县搬迁安置办、县工商联、农行XX支行、XX农村商业银行,各乡镇(街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部门及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在政策、资金、业务工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指导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发挥主导作用,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凝聚多方力量,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工作推进有成效。各试点村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用具体可行的办法措施,落实“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三)建立风险防控制度。村级资产只能量化股份,严禁分产,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对预案,强化风险防控,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探索建立各级财政支持开发、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的机制,在保障农民利益前提下,合理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明确农民入股经营主体解散、破产后的处理办法,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种风险。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结对引导动员、讲解政策、破解难题。注重典型引导,试点开路,不断探索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三变”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奖惩。建立“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把干部表现作为评先树优、表扬奖励的重要依据,鼓励干部特别是一线干部开拓创新、担当作为。把“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考核,定期督导通报,奖优惩劣,确保“三变”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XX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XX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

附件1

XX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兼任,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抽调人员,组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进行集中办公,整体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XX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1.负责试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

证》颁发工作。

2.指导试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完善资料,严格按照程

序,及时将股权证发放到户;指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统一纳入“资管理”。开展政经分开,实行村社分账,实行村级公共开支预决算制度。

3.指导股份经济合作社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刻制公章(含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证、合同专用章)。4.加大对试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投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个试点村扶持资金不少于3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涉农资产统一交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持有、管护和收益。

5.负责将试点村纳入“充分就业村社建设”创建单位,

给予重点扶持。商务、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开展产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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