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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县直工委决定在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述职述责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本次述职述责活动分为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具体安排如下:
1.党组织书记以个人名义述职,2023年实际履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以党组织名义述职。县直工委抽选12个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现场述职,其他一级管理的党组织书记(含以个人名义和党组织名义述职的党组织书记,下同)进行书面述职,计划2024年2月上旬完成。
2.一级管理的党组织书记(包括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提交书面述职材料(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至县直工委组织股,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县直工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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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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