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40多年来,特区人披荆斩棘,拼搏奋斗,在“杀出一条血路”的伟大实践中孕育形成了特区精神。2018年4月13日,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特区要勇于扛起历史责任”“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科学概括了特区精神的深刻内涵,丰富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
孕育形成
特区精神的形成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鲜明的时代背景。20世纪70年代以来,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而“文革”十年导致我国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与西方世界的发展差距在拉大。在深圳和香港各有一个罗芳村隔河相望,1978年深圳罗芳村村民年收入134元人民币,而河对岸香港的村民每年能赚1.3万港元,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大概相当于2.04万元人民币,反映了改革开放前两地的巨大差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但改革开放究竟如何推进?需要先行先试。经济特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背负起这个历史使命,创造出全国无数个“第一”。首次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率先发行股票、首次取消票证、成立第一家股份制企业、第一次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等等。这些“第一”彰显了经济特区的丰富实践。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特区精神,具有厚重的实践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