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2023-12-05 283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全旗基层政务服务能力,高质量打造“右好右快”基层政务服务品牌,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解决基层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为目标,全面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简称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简称便民服务站)场所建设,整合基层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好办”转变,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体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政务服务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乡镇(管委会)、村(社区)两级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创新化五大提升行动。2023年底前,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场所、事项进驻、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综合受理等标准全面落实。全旗形成“纵向三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格局,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便民便企服务事项不断增加,办理流程更加规范,政务综合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

1.推动基层场所建设标准化。对便民服务中心(站)实行标杆型、标准型、基础型三档建设标准。2023年底前,全旗便民服务站“基础型”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型”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0%,根据实际情况全旗范围内选取40%的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探索“标杆型”站点建设,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基层政务服务“鹿城样板”。(牵头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2.推动基层实施清单标准化。各乡镇(管委会)、旗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旗级各相关部门要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依据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清单,按照同一层级统一标准,及时做好动态认领承接、发布,实现全旗乡村两级事项要素N同、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应公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各乡镇(管委会),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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