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年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23-10-21 478

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年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制,提升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用高质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推动统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X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年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3〕X号)文件安排,决定在我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年”建设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考察调研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制度的总体部署,持续提升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开展“中心组学习规范年”建设工程,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优化统计生态环境、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国际旅游城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中心组学习规范年”建设工程,不断优化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实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学习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职能定位进一步优化,执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规范组织架构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成员组成,结合我局实际,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中心组成员范围扩大至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党组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会议、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直接负责人,主要职责是配合第一责任人做好学习组织工作,审定“一学一报”。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为办公室负责人,服务机构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为党务人员、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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