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唐仁健部长在我县调研春耕春管时关于壮大本土民营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发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小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相协调,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维护小农户合法权益,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达到2200个,其中:省级及以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主体50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中心5个;家庭农场4000个。年实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60万亩次以上,服务小农户托管面积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达到40%。
三、工作措施
(一)发展多元主体带动小农户实现规模化经营
发展“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将农户分散的土地通过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带动、服务带动、市场带动,实现生产规模化、成本集约化。制定奖扶措施,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大户等服务组织加快发展、联合发展,提高带动能力。实施“扶强扶特”战略,对服务规模大、模式有特色、带动能力强的服务组织重点扶持,打造区域性服务龙头。
(二)开展全程服务带动小农户实现高效化生产
积极引导服务主体拓展新的服务领域,推出新的服务内容,推动服务范围从主要粮油作物向麦冬、藤椒、蔬菜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产业拓展。引导服务主体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从主要粮油作物耕种防收为主向农资供应、工厂化育秧(苗)、秸秆处理、烘干仓储、冷链物流和农产品初加工及销售服务拓展,不断提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及农林牧渔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大力推广应用以生物防治为核心的绿色防控技术,全面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服务方式适应小农户生产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