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积分制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提升乡村治理效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乡村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
一、参与对象
农户积分制管理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村民均可参加积分活动。对户籍在同一户口本的农户视为一个家庭,对实际共同居住的视为一个家庭。
设置“村民幸福银行”,为每户家庭开设“幸福账户”,即设立10分基础分,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减分。
(一)加分项
1.庭院外干净有序。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堆放、无砖头瓦块、无柴草木棒、无私搭乱建,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1分)
2.庭院内外绿化美。必备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因地制宜种花,庭院外合理布局,精心规划栽种花草树木,形成特色鲜明、品种多样、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色格局。外墙无有碍观瞻建筑物、墙体改造等,无乱晾、乱挂、乱涂、乱画、乱贴现象,院内环境协调一致。(+1分)
3.菜园篱笆规整美观。篱笆按规定设计,整齐,美观,无乱搭架现象。(+1分)
4.居室整洁靓化美。居室内无乱悬挂乱张贴现象,家具物品摆放有序,外观干净,地面、墙面、灶台、窗户整洁明亮。(+1分)
5.厕所卫生清洁化。厕室达到“五有”标准,清洁无臭味,连接冲水装置,达到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1分)
6.道德良好家风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和睦,邻里和气,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的学习活动,爱护公共财物,遵守文明守则,倡导文明新风。(+1分)
7.积极主动参与村委会组织的卫生活动,维护村庄环境,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参加志愿活动一次加2分。(+2分)
8.参与镇、区、市级美丽庭院评选活动。获得“美丽庭院称号”的住户得1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