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来,市残联坚持贯彻落实好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全面贯彻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法等一些列法律法规,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现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依规推进残疾人民生保障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坚决依法依规落实对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教育救助、就业创业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配合民政部门重点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照顾服务工作。按照规定标准继续做好“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金发放和困难老年残疾人补助金发放工作,对“一户多残”家庭和困难老年残疾人实施补助。“十三五”以来,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全市对13858户次“一户多残”家庭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547.968万元;对38608人次贫困老年残疾人发放补助资金2806.784万元。依法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推动逐步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面至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推动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贯彻执行《XX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税收优惠、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强化残疾人保障法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落实,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激励更多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让广大残疾人依法享有接受培训的权利,通过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近五年以来,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9066人次;扶持3727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每人资助3000元;全市建设阳光大棚311个、扶贫就业基地22个、孵化基地14个,开发公益性岗位3292个,累计投入资金2604.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