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信用状况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3号)、《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35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全市下达的信用监测指标任务,全面推动“信易批”、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息归集公示、信用查询应用等重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自2023年9月1日起,依托信用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获取相关数据,重点对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权益保护等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对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出具信用监测月报。
二、责任分解
(一)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
1、落实和细化出台信用制度文件,加强信用领域文件政策学习。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信用制度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及行业领域具体要求,制定相关文件落实工作方案,根据需要出台配套信用制度文件,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社会信用工作制度体系。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以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信用领域系列政策文件为主题的集体学习活动。
2、提升“双公示”工作质量。根据权责清单,对“双公示”中的行政许可目录进行动态更新。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双公示”信息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信用平台。在审批平台准予许可后及时完善许可信息并上报“双公示”平台。严格按照“双公示”数据报送标准,实时查看问题数据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坚决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