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标准(婚事新办“六提倡、六反对”,
婚丧嫁娶移风易俗倡议书)
为弘扬时代新风,推动婚丧嫁娶移风易俗,遏制铺张浪费,提高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现制定群众办理婚丧嫁娶倡导性标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执行。
一、操办婚事标准
1.嫁娶办理时间不超过1天。
2.嫁娶宴请原则上农村不超过10桌,城市不超过15桌,每桌10人不超过16个菜;如遇疫情,按照疫情期间相关规定落实。
3.倡导婚嫁车辆不超过8辆,每位亲戚朋友随礼金不超过200元。
4.坚决反对高价彩礼,制止群众相互攀比。若需彩礼的,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
5.主张积极向上,文明婚风,抵制不文明婚闹。
6.提倡婚事新办简办,摒弃陈规陋习,杜绝铺张浪费,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新风尚。
7.在举办婚礼过程中,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抵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渗透,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二、操办丧事标准
1.严格控制丧事规模,丧事办理不超过1天,参加葬礼人数不超过80人(如遇疫情,按照疫情期间相关规定落实)。
2.倡导送葬车辆不超过8辆,每位亲朋随礼金不超过200元。
3.倡导丧事不安排答谢宴席,确有必要答谢的,亲朋就餐只安排简单便饭,每人用餐标注不超过40元。
4.操办乃孜尔,倡导在3天、7天、40天、1周年乃孜尔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日期操办1次。
5.治丧活动应在当地殡仪馆或乡(镇)殡仪服务站、集中治丧点或自己家中进行,不得占用街道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6.提倡厚养薄葬的新风尚,亲属去世后一律进入公墓安葬,坚决不搞豪华墓、大墓、家族墓。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老人去世后丧事从俭。
7.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绿色的殡葬理念,死者亲属可以胸带白花、臂带黑纱。
8.在举办葬礼过程中,要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渗透,形成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