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学习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城市群)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先手棋。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则是筑牢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用好城市群这一“排头兵”,形成合理有序的城市布局体系,破除区域壁垒,强化区域间协作,探索积累一体化发展经验,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城市群具有助推形成统一大市场的良好基础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市场化水平和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城市群具有探索统一大市场的良好基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排头兵”的优先选择。
城市群是城市的空间组合,可突破行政壁垒实现更大空间范围的分工协作。与单个城市相比,城市群的优势在于拓展了经济合作的空间范围,能最大限度发挥集聚优势。依托城市群发展,强化城市间协作联系,有助于打破市场分割的局面,发挥地方优势,推动产业结构向高技术化和高附加值化转变。指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城市群同时具有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势和国内市场优势,有利于集聚全球高端资源要素,进一步优化城市群生产要素配置,催生出更多新产业、新业态与新模式,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
城市群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能有效发挥集聚经济优势以扩大市场规模。随着经济发展,经济活动和人口向少数地区集聚的现象普遍存在。城市群是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聚的地区,蕴含着“1+1>2”的规模经济。城市群常住人口持续增长,有利于吸引新技术与新产业,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创新活力和激活消费市场。依托城市群产业集聚,能不断降低企业的生产、交流和交易成本,建立劳动力共享池,产生集聚经济效应。发挥城市群的技术引领作用,推动中心城市知识外溢,还能辐射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县域协同发展,促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