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推动集团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企业、各部分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明确企业党委(党总支)、董事会、经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建立包括合规管理委员会、合规管理部门、业务及职能部门在内的合规管理体系,健全覆盖各层级企业、贯穿各业务领域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则。
第七条各级党委(党总支)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推动合规要求在本企业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
(二)对合规管理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
(三)按照权限研究或决定对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及容错免责事项,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四)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