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当代价值和理论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既植根中国土壤、彰显中国智慧,又积极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当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价值和意义是十分必要的。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分别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国家采取重大措施或决定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中国共产党都事先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取得统一认识,然后再形成决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常设专门委员会中,在地方各级人大中,均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在人民政协中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举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