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八方面31条举措,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学习贯彻《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政策举措需深刻认识其出台的背景与意义,精准把握新时代民营经济功能定位,站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入思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落到实处的有效举措。
《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深刻意义
《意见》的出台是在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新要求、国内国际经济发展新趋势、科技革命新机遇的基础上,结合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性变化和阶段性特征作出的新的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23年4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深改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均重点提及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破除制度障碍和隐性壁垒等问题。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困难与挑战。从国际上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逆全球化趋势愈发明显,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从国内看,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较大,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为此,迫切需要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应对当前经济面临挑战的必然。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市场需求不足、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转型升级压力与难度大等现实问题。对此,《意见》提出,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协调性,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低。对此,《意见》提出,要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发挥民营经济所具有的机制灵活、反应快等优势,坚守主业、做强实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水平,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中拓展发展空间,提升民营经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