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过“紧日子”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要求和市政府过“紧日子”的十条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控一般性支出
(一)严控培训、节庆会展经费。20XX年培训、节庆会展经费压减30%以上。原则上不组织到县外培训,全县性培训归口管理、严格审批。干部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就业、技能培训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管理。行业部门培训经费压减30%以上。节庆、会展计划管理、严格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予经费保障。应由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承担的费用,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二)严控公务用车支出。20XX年,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县属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除特殊情况外,一律暂停购置。不得变相增加公务用车,不得长期租用社会车辆。
(三)严格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修订的《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在限额内严格按标准据实报销,杜绝无实质意义的公差。
(四)严格办公用房管理。20XX年起,不得新增租赁办公用房,不得实施办公用房装修项目。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确需维修的,一律先审批、后实施,未审批的不予安排资金。
(五)严格住房公积金管理。统一规范缴存基数,不得擅自扩大缴存基数和比例。
(六)严格执行公休假制度。公休一律调休,不得发放补贴。
(七)严格非在编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委办发〔20XX〕XX号)文件执行。由人社部门牵头制定方案,核减现有非在编人员20%以上,不得新增非在编人员。除有明确的政策保障要求外,财政部门不得负担非在编人员经费。
严控年度中增支
(八)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严格坚持“无预算、不列支”。自20XX年起,新增的临时性支出,由部门、单位在现有预算中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整合现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九)严控新增支出。所有重点增支事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凡无详细测算和平衡措施的增支政策,一律不得提交研究,一律不得写入正式文件,可出可不出的政策一律不得出台,当年可安可不安的经费一律不安排。所有的建设项目,一律先落实资金来源,再开工建设。对于先开工建设,后申请财政资金的,县政府一律不批准,县财政一律不安排资金。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决策时先由财政部门评估财力,超过承受能力、可能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或项目,一律不允许。
严控单位资金账户
(十)严格单位账户管理。各预算单位原则上只保留零余额账户和工会经费账户。村级账户只保留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账户。
(十一)严格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肃查处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坐收坐支、隐匿不缴等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