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规定
2023-08-17 294

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xxx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带动全市xx队伍树立良好政风、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制定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落实党委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和调研制度。队伍各级党委要围绕xx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每年确定1至2个重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真话、察实情、谋良策。总队、支队党委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撰写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军政主官每年要向上级党委报送调研报告和决策建议。党委班子每年至少有1至2项重点工作实现创新突破。

二、精简会议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开视频会的一律开视频会。市、县级单位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局性、综合性会议,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除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外,不安排队伍军政主官同时参会。从严控制会议时间,综合性会议不超过1天半,单项会议不超过1天,视频会议不超过1小时。着力提高会议实效,领导干部要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一般性会议提倡即席讲话,议程单一的会议不安排主持。减少事务性活动,总队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支队级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从严控制各类培训,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需经统筹安排后,由总队军政主官审批。

三、精简文件简报。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多部门就同一项工作部署的文件要综合发文,不直接转发。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协商办理的同一事项,不得分别行文。总队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总队、支队领导的一般性讲话在信息网下发,不以正式文件印发。除涉密文件外,一律实行网上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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