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关于小区消防设施三清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提升社会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保障建筑设施有效发挥防控建筑火灾的作用,提高运行合格率,根据xx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设施“底数清,全面清查运行质量;动态清,全面清剿故障状况;责任清,全面清理管理盲区”的“三清”活动攻坚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进构筑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安全“五大”行动,坚持科学指导和集中清查并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使建筑设施保持稳定的完好有效状态,全力预防和遏止建筑火灾,维护公共安全。
二、工作时间
三、工作范围
本市行政区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建筑设施的在用建筑(场所)100%列入此次清查活动范围,并以高层、地下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三清”攻坚战活动,支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推进、情况汇总和总结考评工作。队伍各级也要成立组织机构,认真做好“三清”攻坚战的组织部署和推进落实。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此次“三清”攻坚战活动,集中推进3大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一)一号清查行动(6月20日至7月10日)。底数清,全面清查运行质量。队伍各级应按照支队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立即开展再部署、再摸底排查行动,对辖区在用建筑设施单位100%清查一遍。一号清查行动期间,各地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以会议、传单、短信等形式对辖区社会单位进行告知,要求社会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GA587-2005《建筑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地方标准党B23/T1316-2009《控制中心(室)运行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自行或依托于设施中介检测机构进行自检,自我调试,自我评定,建立完善建筑设施的技术资料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按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以及其他场所的顺序,分行业、分场所、分片区,彻底摸清辖区在用建筑设施社会单位实际数量,逐一登记造册并向上级机构备案。
3.详实记录辖区在用建筑设施单位的建筑合法性、设施的系统内容,按照地方标准《建筑自动设施系统运行质量评定规则》记录在用系统运行质量正常、微障、重障、瘫痪的运行状况,掌握控制室操作人员状况、建筑设施存在问题等(填写附件1),尤其要实事求是地记录关停、瘫痪的情况。
4.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逐级召开专题会议,分场所类别、分产权情况、分合法性、分整改难度等,逐一研究讨论推进整改措施,制定推进计划,落实跟踪问效责任人员,并通过设置公示板、展示牌、进度表等模式,关注进展情况。
(二)二号清剿行动(7月11日至10月30日)。动态清,全面清剿故障状况。队伍各级要在底数清、情况明基础之上,迅速开展检查工作,分重点、分期分批地开展清剿行动。二号清剿行动期间,各地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总队下发的《黑龙江省建筑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措施要求,重点排查社会单位8个方面的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