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治理滥办酒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引领移风易俗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治理滥办酒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治理滥办酒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持续治理农村滥办酒席行为,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农村滥办酒席在全街道得到有效遏制,滥办酒席不正之风基本消除,群众文明观念明显转变;村规民约(居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显著,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基本形成,农村滥办酒席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形成广泛共识,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二、酒席办理范围
(一)可以办理的酒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