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
一、党建工作(30分)
(一)坚持“三会一课”(5分)
1、原则上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半年上一次党课。
2、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党课的频次符合要求且记录全面各得1分,一项不符扣1分。
3、只要6个月内有一次党课记录即可得分。
4、参加党课评比得1分,不参加不得分。
(二)党支部班子建设(4分)
1、班子理论学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学习、内容符合要求且记录清晰得1分,否则不得分。
2、班子作风建设。班子团结协作,务实清廉;深入一线,积极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和员工存在困难得1分,否则不得分。
3、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程序、频次符合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4、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议事内容、程序、频次符合要求,记录全面、清晰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三)党建“三联”责任示范点建设(6分)
1、公司党委委员联系1-2个基层党支部,每名基层党支部委员联系1-2个班组,每名党员联系1-2个岗位。公司党委委员每季度、基层党支部委员每月至少1次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参加活动或党组织生活会,适时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党员每月至少1次到联系岗位参加活动,帮助联系岗位员工增强党性、改进工作。
2、党委委员联系支部,由支部填写《党建“三联”示范点暨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工作记录表》,党委委员签字后于每季度末上交党群工作处得2分;记录延迟上交得1分,未进行汇报和上交记录的不得分。
3、支委联系班组,由联系人填写《党建“三联”示范点暨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工作记录表》,记录表由支部留存备查。记录齐全2分,没有记录不得分。
4、党员联系班组,由联系人填写《党建“三联”示范点暨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工作记录表》,记录表由支部留存备查。记录齐全2分,没有记录不得分。
(四)党员队伍建设(12分)
1、党员责任区(岗)建设。根据党委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划分责任区(岗),明确内容目标,推动责任区(岗)创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明确的建设计划且每月按计划推动得2分,未推动活动进行不得分。
2、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五个一”)。活动按计划推动得2分,未推动活动进行不得分。
3、党员立项攻关。积极推动攻关项目得2分,未推动活动不得分。
4、党员目标管理。对党员有明确的学习、工作、联系群众的目标,对党员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按月进行考核,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得1分,没有考核或考核流于形式不得分。
5、党员模范作用。党员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起到明显模范带头作用,取得良好成绩得1分;作用不明显不得分。
每月向党群工作处推荐1名表现优秀的党员。
6、坚持民主评议党员。按党委要求开展活动、记录全面、清晰、上报材料及时的得1分,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7、党员理论学习(可与员工的学习教育一并进行)。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全年党员参与率100%。理论学习内容符合要求、记录清晰得1分,否则不得分。
8、党员汇报。党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正式党员每年至少汇报一次。人员、频次符合要求得1分,未汇报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