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提升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园林绿化品质,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丰绿增水、兴业强文”的目标奋进,为不断推动我县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加大城区绿化建设管护力度,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组织,成立专班,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统筹推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园林城市复查。
二、主要任务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等文件要求,在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市容环境;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改善人居环境。力争到2023年12月,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规范合理、建设管控得力、生态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节能减排达标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保2024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