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X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0个分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水、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一)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主要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主任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副主任为分管地震工作的副乡长,乡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宣传委员担任,文化中心主任、乡宣传专干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通过广播、标语、黑板板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三)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副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干部,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
1、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四)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乡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村卫生所医生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