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有效落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太住建建〔2023〕18号)的工作安排,我局于5月13日至5月30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房建项目:共检查在建项目46个,发现隐患145个,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已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市政项目:共检查市政工程16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2个,配套工程4个),发现各类隐患337个,开具整改通知书5份,已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此次综合检查施工单位均分88.76,监理均分88.78。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单位能够积极落实项目实名制管理,现场质量、安全把控总体较好。但是检查发现仍有少数单位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考勤,施工质量责任、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监理规划及细则针对性不强、时效性差的情况。
二、房建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情况
1.部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率不足80%,个别项目项目经理与备案人员不一致,未及时更换。
2.大部分项目“十牌一图”、项目部上墙制度不齐全,个别项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不规范。
3.部分项目未做到封闭式管理,劳资专管员责任意识较差,未起到督促农民工进出工地考勤的作用。
4.个别项目台账未按照苏州市实名制标准台账要求分4册整理归档,刚开工项目实名制制度落实不及时。
5.部分项目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不规范,退场农民工未签订结清结算书,大部分项目农民工手中无劳动合同。
6.个别项目农民工工资与考勤无关联性,未做到月结月清,工资表未在项目显眼处公示。
(二)工程质量方面
1.施工单位见证取样台账不完备,见证取样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组织方案审批制度、上岗培训制度等未建立或未落实,个别项目质检员未到岗,部分设计变更文件签字不全;
2.质量管理制度部分缺失,部分流于形式,无针对性;
3.工序报验手续(特别是二次结构)与施工现场不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