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5月我市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标准化考核评分机制的通知》(X医保〔2022〕72号)精神,在各单位的持续努力下,2023年5月我市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继续有序推进,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总体情况
(一)根据各考核指标看,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各定点医疗机构较好完成了全量接口改造、医保电子凭证宣传物料铺设、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及上传、对账等工作,保持了上月的良好成绩。
2.完成自费患者费用接口改造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较上月无变化,仍有105家未完成改造,仍是集中在使用基卫系统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3.完成医保编码标准深化应用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较上月增加了4家,仍有22家定点医疗机构未能在医院内部信息系统基础库、进销存、医师工作站三个场景界面显示国家医保编码。4.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线下全流程应用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较上月增加91家,增加的主要是使用基卫系统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二)从各对接单位(区县)看,各对接单位(区县)完成情况如下:
1.市医保中心:除XX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XX市第四人民医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仍未完成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工作外,市直属定点医疗机构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2.市辖区:XX区和麻章区均有2家定点医疗机构本月仍未完成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XX区仍有较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自费接口改造、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线下全流程应用工作;坡头区仍有较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自费接口改造工作;开发区仍有一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自费接口改造、编码标准深化应用和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等3项工作。
3.五县(市):XX市完成编码标准深化应用的定点医疗机构较上个月增加4家,但未完成自费接口改造、编码标准深化应用工作、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等3项工作的机构数量仍居全市最多;XX市、XX县仍有较多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自费接口和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等2项工作;XX市、XX县仍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自费接口和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等2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量,严格按照结算清单填写规范抽取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结算清单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