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X农业农村厅XXX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XX农厅发〔2022〕X号)、XX政办函〔2023〕12号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XX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等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XXX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X财农〔XX〕XX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执行。镇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资金来源
根据《XXX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XX财农〔2022〕112号)精神,我县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XX万元。
三、责任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农补系统和“一卡通”系统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本镇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XX镇财政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XX镇财政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XX镇财政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批,配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补贴政策绩效考核、受理信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