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总结
2023-06-09 416

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XX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级部门和各单位的帮助支持下,通过优化待遇结构、强化价格管理、完善保障体系等多种举措,持续为民谋利,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序开展公共服务保障业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应保尽保、保障基本,特别是大病保险待遇显著提升,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减轻成为参保患者切身感受,广大参保群众认同感更高、获得感更强。通过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现将2023年上半年居民大病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大病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自成立医疗保障局医疗开始实施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以来,我市严格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X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享受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待遇政策。以保大病、保住院为目标,着力提高基本统筹和大病统筹报销比例。基本医保统筹报销部分,一方面降低住院起付标准,住院费用统筹报销起付线由原来每次住院1000元调整为年度内首次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5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1000元,第二次住院起降低50%;另一方面上调分段支付比例,参保对象经规范转诊在市外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由个人自付5%后,发生的医保制度内费用报销比例按不同分段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围绕待遇提高印制宣传折页3万份,结合医保宣传“六走进”前往村(社区)面向参保群众开展宣讲,提高政策知晓率。大病医保统筹报销部分,扩大大病保险累计计算范围,参保对象所用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费用纳入年度大病报销累计,与过去相比,参保对象能够更早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从而提高整体待遇水平。

二、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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