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内容、程序的汇报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021年×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发〔2021〕××号),随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也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发〔2021〕××号),在《通知》中明确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对评估范围、内容、主体、方式、程序等相关内容作了规定。《办法》《意见》实施后,市委政法委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我市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义
1.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作出决策前,对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研判、防范和化解的过程,是实现对重大决策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源头治理和前端控制的过程,是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保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重大决策事项是指: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要政策制定或调整、重点改革出台、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活动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评估范围
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
(一)重要政策
1.基本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调整的政策。如水、电、燃气、供热、交通、医疗、公共事业服务等;
2.公共教育服务相关政策。如学区划片、招生指标调整等;
3.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政策。如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标准调整等;
4.地方性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