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升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品质,落实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管理要求,依据实用性、合理性、全面性的原则,严格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公司的管理目标等相关文件,安全生产部确定对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含建设项目)实施巡查检查,编制巡查检查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实施巡查检查工作的核心指导性文件,确定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检查要点、总结考核等。
(一)巡查检查的目的
1.确保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含建设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文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达到管理要求,保证公司建设持续稳定的发展,为公司顺利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2.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整体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管理办法的作用
1.作为巡查检查工作的核心指导性文件,规范了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得巡查检查工作内容清晰,增强了可操作性。
2.将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含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定期检查作为一项管理制度确立下来,使其能按规范化的要求持续进行。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巡查检查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检查要点、总结考核等。
二、实施办法
各项目公司必须按要求向安全生产部报送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在建、新建等建设项目)备查,新增、调整、完成的项目及时更新并报安全生产部备查;安全生产部将对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单位下发书面整改或督办,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将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报送的建设项目包含内容:项目参建各方及责任人、工程基本情况、工期及计划安排、投资或合同造价、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等。
安全生产部负责收集、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