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加快促进我市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增强“XX品牌”的影响力和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有力推动XX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提升,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XX,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一)开展对标达标行动。组织全市各类企业认真学习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世界一流企业及德国、日本等对标单位的先进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每年组织5家以上企业参与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对获得发布的企业在省3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3万元奖励。
(二)加强先进标准研制。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在省每个项目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基础上,我市每个项目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到2025年,全市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达到100项以上。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主持起草的企业,积极争取省资金支持,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承担国家级、省级“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的产业链企业,在省20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对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奖励。
(三)助推标准化示范建设。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企业,积极争取省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产业链企业,在省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对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奖励。对在XX设立国际、全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满一年)的单位,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5万元。
二、创新质量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四)学习先进管理促提升。组织我市列入世界一流培育范围的企业,积极参加省组织的对标活动,认真学习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世界一流企业及德国、日本等对标单位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形成自身质量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德国、日本等国家的质量专家担任质量高管,指导我市企业加强质量控制,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五)创新管理模式提质量。组织企业学习宣贯《质量诊所管理规范》省地方标准,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意识,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分级诊断活动。鼓励引导我市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企业,全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应用适合企业发展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规范,到2023年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首席质量官。
(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求实效。结合我市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特点,全面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三大体系提升,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培育5个以上优秀案例。到2025年,帮扶小微企业不少于300家。
(七)培树质量典型和工匠标杆。遴选优秀企业家进行重点培育,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卓越绩效管理培训,发掘“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责担当”的企业家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开展“XX工匠”选树、劳动和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引导激励企业职工练就工匠本领,培育更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劳动模范和优秀工匠。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职业院校主动吸纳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专业规划、课程设置等,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