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障粮食安全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切实保障全市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1.落实市级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粮食安全负总责。要在严守耕地保有量,稳定粮食生产;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管好地方储备粮,确保数量充足,调用高效;抓好粮食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强化指标考核,发挥“”指挥棒“”作用等方面承担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粮食安全工作不少于xx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分别包抓xx个千亩粮食生产示范田。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农办
2.夯实镇村管理责任。镇(街道)承担区域粮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强化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粮食生产区域布局、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镇(街道)主要领导每人包抓xx个百亩以上粮食生产示范田。村两委具体落实粮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本村组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耕地质量保护、农村土地流转、撂荒地整治、乱占耕地排查等工作承担具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各镇(街道)
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3.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分类制定夏、秋两季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将年度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镇、到村,确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xx万亩以上、总产量xx万吨以上。加大耕地撂荒排查,发现未能及时耕种的田块,由各镇(街道)督促农户复耕复种,对家庭无劳动能力造成耕地撂荒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流转复耕复种。对品种老化、效益退化的果园引导还田种粮,确保应种尽种。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各镇(街道)
4.扩大示范推广效应。加快农业新技术新模式转化应用,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在种植大户、农业经营主体中示范推广面积xx万亩,辐射带动小农户新技术应用面积xx万亩,技术应用转化率达到xx%以上。定期发布农作物品种区域布局指导意见,xx区、xx平川区引导农民使用抗逆性强、丰产性好品种,xx区、xx沿山区引导农户使用耐旱、稳产品种。重点推广小麦宽幅沟播、玉米密植高产等种管技术,每年组织xx次新品种、新技术现场观摩,示范引导农民选用良种、使用良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科局、市科协、市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三、提高农民种粮热情
5.全面落实惠农补贴。不折不扣落实中、省惠农补贴政策,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直补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全面落实中、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足额及时兑付。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全市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轮作,每年实施面积xx万亩,xx年内完成xx万亩耕地深松作业,按标准补助作业实施主体,增强耕地蓄水保墒能力,促进粮食产能提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6.开展规模化生产经营。鼓励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流转耕地,使用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提产增效。争取中省项目,加大本级配套,市政府每年投入一定资金,对于流转村集体、群众承包经营耕地xx亩以上集中连片从事小麦、玉米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的,按照每个生产年度给予一定奖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7.实施项目示范引领。积极争取粮食高质高效创建、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项目,在项目实施区通过免费发放种子、化肥、药剂等补助方式,给予种粮农民物化补助,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农民科学种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