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公司会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本部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议主要是指企业内部为了总结安排、研究推动某方面工作而召开的会议,包括日常会议和年度会议。资料或数据会审、项目审核和验收,招标评审等需要集中办公的常规性工作,集中安排的检查和临时性工作部署等不作为会议管理,按日常出差报销相关费用和核发补贴。严格区分会议和培训,以及客户联谊、产品推介、现场订货等业务营销宣传活动和各类庆祝庆典活动。严禁召开各种没有实质意义的片区会、协作会、研讨会等。
第三条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少开会、开短会,规范会议管理。发文、电话沟通、即时通讯等方式能够解决问题的,一般不再召开会议;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会议费。
第二章日常会议
第四条日常会议是指公司召开的日常办公性会议,如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专题会议、生产经营分析会、各类例会等。电视电话会议按照日常会议进行管理。
第五条公司实行一周会议及重要活动预安排制度。公司各部门(单位)须于每周四之前,将报请公司领导同意提交会议研究事项、电视电话会议和需要公司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安排发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协调,汇总呈主要领导审签后下发。
第六条凡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议题,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沟通协商,会议材料原则上须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给各参会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征求意见,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