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各行政村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促使各村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各村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工作积极性,积极营造多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创业氛围;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一)考核内容。包括常规性工作、创业承诺项目、加扣分工作等3大项。
(二)分值设置。常规性工作、创业承诺项目和突破性工作,相应采用固分、赋分和加扣分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1.常规性工作(110分)
(1)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15分)。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严重影响工作扣7分;未完成集体经济“消薄”任务的扣5分;三会一课不规范、未按要求抓好主题党日活动的每次扣1分;村级公开栏管理不规范每次扣0.5分;未按要求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每人扣1分;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扣5分;XX办事工作站管理不规范每次扣0.5分、运行不正常每次扣1分、党支部活动手册等记录不规范每次扣0.5分;远程教育系统零登录每月扣2分;村级事务数字化工作平台运行不正常每次扣2分。出现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每人次扣5分。违反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发现一例扣1分;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党风廉政问题,视情扣1-3分;被督查到但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视情加1-3分。
(2)平安建设(15分)。未及时解决矛盾纠纷而转刑事案件的每起扣5分,出现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10分;由村自行组织调解成功经镇综治办认定的每起加0.5分;出现集体越级上访的每次按层级扣,县级扣1分,市级扣3分,省级扣6分,中央扣10分。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每起扣1分,导致发生事故的扣3-10分;未按要求安全监督检查的每次扣2分;对地质灾害点、山塘水库、来料加工点、出租房、“两房一店”、“六小行业”等监管不力,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发生交通、消防事故,造成人员死亡1人的扣2分,2人扣5分,3人及以上的扣10分,在建工地发生亡人事故的,每起扣5分。
(3)环境卫生整治(10分)。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得基本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垃圾分类)制度、保洁人员、经费未落实到位扣2分;县督查抽查到的村得分低于全县平均分的每次扣1分,第一次被评为黑榜村的,扣2分。每月督察到的村排名后三位的每次扣3分、2分、1分。
(4)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10分)。开展农房全生命周期子那个和管理的得基本分;做好林权管理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农村建房管理的得基本分;出现严重乱砍滥伐立案查处的每例扣2分;发生过火面积5亩以上森林火灾每起扣2分;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能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的,每起扣2分;发生建房纠纷,未能及时调解导致矛盾激化的,每起扣2分;村两委、监委会成员带头违法用地、违建的,加倍扣分。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三改一拆”等相关工作任务的,视情扣1-2分。未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土地要素资源保障、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危旧房改造、卫片整改被县里相关部门扣分的视情扣相应分值,最高扣4分,若获得县级加分项目的村庄可申请年度考核加分。
(5)社会保障工作(5分)。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缴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完成大病保险收缴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发生责任性重大动植物疫病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每起扣2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确权赋权工作任务的扣1分。
(6)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及统战民宗工作(10分):
各村每半年需上报身边好人人1名,不按时上报扣2分;学习强国平台每月活跃度、平均分排名后三位的,每次分别扣3、2、1分;和指尖正能量转发,每漏一次扣0.1分;发生网络舆情的,不及时化解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3分;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移风易俗,完成村规民约修订,未加入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等内容的扣1分。积极组织参加镇各类文体活动,未组队参加镇文艺晚会、运动会的,扣1分。文化礼堂未正常开放的,每查到一次扣0.5分,被县里查到加倍扣分。加强乡贤组织建设,各村需在6月底前完成村乡贤会建设,未按要求建立的,扣1分;加强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管理不规范被镇里抽查到每次扣0.5分,县里查到加倍扣分;及时上报统战信息各类报表,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
(7)党管武装工作(5分)。按要求完成征兵任务得基本分,发生拒服兵役的该项不得分,逃逸服兵役的扣3分;基层民兵连规范化建设不力的扣1-2分;民兵连长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扣1分;退伍军人服务站运行不规范扣0.5分;村内退伍军人到县级以上部门无理诉求上访的该项不得分。
(8)“三资”管理(10分)。做好三资各项工作得基本分。未完成“三资”中心代理服务改革的、未及时报账、未及时公开、未完成运行责任制度完善的、未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多头开户”清理整顿的,每项扣2分;因主体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而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村级以下集体经济组织未完成“双监管”的,每项扣3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