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创新推行矛盾纠纷调处三级联动机制,由村、镇、县三级自下而上发力,“基层吹哨,上级报到”,将一大批矛盾问题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乡村自治,“以村为主”。村干部最熟悉基层、最贴近百姓、最具群众基础,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不可替代。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是村一级完全有能力调处好的,而如果村党组织书记出面还调处不好的矛盾问题,上级党委、政府调处的难度肯定也很大。推行矛盾纠纷调处县乡村三级联动,核心之处在于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村级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由包片村干部第一时间调处,较大矛盾纠纷由村党组织书记和乡镇驻村干部牵头调处,力争使各类矛盾隐患“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改变部分群众“信上不信下”的片面认识。还注重发挥“湾村明白人”“五老”“和事佬”、乡贤等知名人士人脉广、威信高的优势沟通斡旋,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村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现由“官调”向“民调”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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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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