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源头预防研判化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及时将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县、镇、村、“驿站”四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体系和“粤平安”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应用(以下简称“粤平安”系统),充分发挥行政力量、社会力量、专业力量,依托群众诉求综合服务队伍、多元解纷人才库,和具有覆盖面广、群众基础好、辖区情况熟等优势的平安员队伍,加大对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进一步挖掘、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网络,定期对发现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研判,推动矛盾纠纷隐患源头预防化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实施
坚持关口前移,重点对省信访局提出的涉众金融、涉军群体、“邻避”问题、劳动关系、涉土领域、“问题楼盘”、交通运输、教育领域等八大信访问题突出领域,以及近年来较为突出的医疗卫生、农村股权、涉法涉诉等问题,开展全领域、全流程排查分析研判,不断延伸信息收集触角。
一是听取群众意见诉求。各级群众诉求服务队伍、多元解纷人才库、平安员队伍等人员要做好本领域、本行业、本辖区范围内的群众意见诉求收集和日常巡查排查工作,通过政策宣讲、面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诉求。
二是加大政策法规宣讲。在获悉相关矛盾纠纷隐患信息后,各级群众诉求服务队伍、多元解纷人才库、平安员队伍等人员要及时就有关事项向群众进行释法说理,使诉求群众充分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减少因政策法规不理解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三是化解苗头矛盾隐患。各级群众诉求服务队伍、多元解纷人才库、平安员队伍等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巡查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苗头隐患迅速及时妥善化解处置,确保矛盾纠纷隐患不发酵、不激化、不扩大。如自身职能职责或工作力量无法迅速解决的,要及时协调各级各类资源力量,将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及时上报预警信息。发现矛盾纠纷隐患的,各级群众诉求服务队伍、多元解纷人才库、平安员队伍等人员要及时通过“粤平安”系统上报,将有关情况转责任单位跟进处置,并落实首办责任,做好事项的跟踪处理,将有关处置情况上报“粤平安”系统。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源头预防研判化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www.haowenso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42129.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