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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管委会公文处理制度
党工委管委会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党工委管委会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党工委管委会公文处理制度
为规范党工委、管委会收文、发文工作,推进公文办理迅速及时、准确无误,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公文的接收和处理
1.公文、信函一律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收发、登记和编号,其他人不得随意拆阅。
2.公文来件应在当天办理,严禁积压贻误工作;紧急公文应随来随办,并向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
3.公文、信函登记后,经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办文意见,由收发人员呈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批示后送交承办科室或办事人员办理,签阅后收回并注销。
4.公文、信函一般不予外借。因工作需要的,经领导同意后可以复印。确需借用原件的,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事情办妥后,应及时将文件交回,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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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工委管委会公文处理制度,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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