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高度重视受处理处分干部的管理使用,以强化教育引导,促进担当作为为出发点,着力健全受处理处分干部的管用机制,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放下“包袱”,重新投身干事创业“舞台”,变“有错”为“有为”。
一、精心研判,厘清不同情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明确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建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容错纠错同步会商机制。全面梳理去年以来20名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有关情况,从问题性质、主观动机、履职取向、情节轻重、群众影响等环节综合分析,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受处理处分干部使用问题的答复意见》精神,按是否可以重新任职、进一步使用、提拔等分类掌握,做到该宽容的大力宽容,能使用的大胆使用,不能用的坚决不用,该查处的严肃查处,为受处理处分干部使用提供决策参考。
二、暖心帮带,化解思想包袱。建立受处理处分干部常态化教育帮带制度。明确单位党组织作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受处理处分干部的不同类型,因人施策,由分管县级领导或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或单位“一把手”作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帮带责任人,定期谈心缓解压力,了解其思想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其工作生活困难,确保受处理处分干部时刻感受到组织关心关爱,打消思想顾虑,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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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受处理处分干部的管理工作经验材料:“四心”助“有错”干部变“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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