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有效、有序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如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原则,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以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和不断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与健康水平为出发点,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全国文明城市、XX省宜居城市、XX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实行“四城”同创,切实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把XX建设成现代宜居的新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突出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城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推动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和文明程度,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的承载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打造城市品牌,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通过国家级暗访和技术评估;2023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XX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起草、收集复审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资料(领导讲话稿、申报文字图片资料和备检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协调各组的工作;做好专家莅临XX调研、检查期间的接待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下设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市容环境卫生组、环境保护组、重点场所卫生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组、病媒生物防制组、宣传与健康教育组、资金筹措组、督办督查组10个工作组。各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区人劳局、区财政局、区维稳办、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成员:从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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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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