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科学立法的根本遵循
—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科学立法的目标方向、任务要求、重要原则、体制机制等进行了全面阐述,深入回答了科学立法中的重大问题,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坚持科学立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举世瞩目成就,在2010年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三十多年时间完成西方国家二三百年的历程。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此后在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立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全面依法治国,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对立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与此同时,立法调整的领域不断拓宽,不仅有传统的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等领域,更有社会治理、国家安全、信息网络、涉外法治等新兴领域。立法领域更宽、任务更重、节奏更快、要求更高,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洞察把握立法面临的形势任务,作出一系列重要判断,提出一系列重要要求。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务依然很重。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都会对立法提出新的要求。”“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重要论述,对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了总要求,即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使立法工作有了清晰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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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课讲稿: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科学立法的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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