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进一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X府〔2022〕9号)以及《中共XX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中共XX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X法治办发〔2021〕7号),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市司法局《关于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关于深化乡镇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机构设置,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破解长期困扰基层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科学规范“属地管理”,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烦最痛最忧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制度。
(二)严格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和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运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乡镇依法履行职责。
(三)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强化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推动执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厘清层级权责,理顺条块关系,打破信息壁垒,统筹配置资源,协调社会力量,提升基层执法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着眼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强化执法信息共享、社会共治、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责权限,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是理顺职责关系。厘清县部门与乡镇综合执法队应承担的职能职责,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乡镇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解决县城所在镇与县部门的执法权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乡镇与县级职能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建立首问负责、联合(专题)会商、案件移送抄告等制度体系。推行培训“导师制”,县行政执法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1至2名业务骨干作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导师。对照本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尤其是高频执法事项编制行政执法指南,明确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认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以及注意事项,定期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加强业务指导。
二是厘清执法边界。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政府及县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镇政府与县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政府协调决定。
(二)加强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专项编制专用。统筹全县行政执法编制资源,编制倾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原则上不少于10名。各镇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安排年轻高素质的人才在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调整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充实综合执法队,不得变相占用专项编制。针对目前缺乏法制审核人员的情况,在招录公务员时,配置招录法律专业人才。二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关。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根据《XX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关,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培训指导常态化。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职权下放部门制定培训计划,编制执法指南,加强对镇的专业性指导。职权下放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联合执法、伴随式执法等形式,督促、指导各镇做好执法工作,提高乡镇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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