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学习交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镜”“尺”,对标对标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规定》进行专题研讨学习交流,我谈谈我个人的意见:
一是以《规定》为“护盾”,撑自身之“腰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广大领导干部要敢于探索、勇于创新,摒弃工作中存在的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绝不是违纪违法干部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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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学习交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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