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9月2日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区政府安委会《xx市xx区“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2022〕x号)要求,xx街道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在全街道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具体措施,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治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重点对象为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废品回收站、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等。重点检查下列情形:
(一)共性突出风险
1.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是否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3.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5.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
6.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7.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8.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是够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被擅自拆除、损坏停用。
9.常闭式防火门敞开。
牵头单位:xx街道消防办;配合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城建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监办、派出所、卫健办、市场监管所、文化站、民政办、企业服务中心等。
(二)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
1.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是否无人管理。
2.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3.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是否不到位,是否共用疏散楼梯。
4.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无水或水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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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街道“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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